3年前我借给朋友100万元,但是由于关系较好,没有打欠条只有汇款单,事后对方不承认借款,不归还,我现在手里有的证据有:汇款单、录音(录音中朋友承认借款)、朋友的账本(上面写着借我高利贷100万)。请问这样我的证据算不算充分,法院会怎么判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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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叙述,证据应该很充分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关于你的问题,如需要更多帮助,可以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帮你研究一个可行方案,以确保维护你的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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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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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充分的,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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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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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
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行为的举证责任进行了规定:
1、出借人起诉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2、若仅仅根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起诉要求归还债款的,债务人称已经偿还了借款,则应该提供相应还钱的证据证明。
3、若仅仅依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起诉要求归还债款的,债务人称该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则应该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
4、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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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应是比较充分了,如需法律服务,可随时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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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按您所说得事实,法院可以立案,要求被告偿还借款。但要注意您给被告打电话的时间,是否超过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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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胜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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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已经充分了
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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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