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系在2010年12月13号入职**集团公司**酒家做厨师的,因为发展到上海,2011年6月3号调动到**酒家上海店工作,工龄可以续期吧? 现事因上海店生意不好为理由调我到南京分店,我不去经理说要解雇我,这样有工资补偿吗?还有劳动合同系上个月签的,合同期三年,试用期6个月,请律师帮我回答好吧。谢谢!

其它综合
2011-11-09 09:59:3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案子我们做过很多,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1、如果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只有一份劳动合同,这样的工龄是可以续期。
    2、公司有相应的规章或合同上有相关的条款,你不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安排,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雇你的,同时是不用支付经济补偿的。
    很多人不懂法律、没有经验,导致打输官司,而且在网上也说不清楚,建议面谈,我们这类的案子做的很多,能帮你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
  • 建议你带上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
  • 你好,看你们的劳动合同约定。
  • 工龄应连续计算。调到南京属于劳动合同发生重大变化。你有权不同意。单位应协商解除并支付你根据工龄计算的补偿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