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安徽的,男方是浙江温州地区的,我们与2005年认识后一直同居,在天津经营一个服装小店,起初他服装进货,我负责看店,后来他说自己有别的事,要培养我进货的能力,小店交由我打理,营业所得我都上交给他,到2007年5月后,在我妈妈的催促下领取了结婚证,打算正月在补办婚礼,6月份回天津后发现他在06年年底已经毒品复吸,一直到8月底这从发现他复吸2个月内他屡次说戒屡次还是继续偷吸,整个人颓废消瘦。我也因心里无法忍受,把他送回老家,期间也提出离婚,他又是跪又是求得,拉着去民政局也不去,我就回了娘家,期间一年多他自己戒掉了,说一定洗心革面,弥补对我的伤害,时隔差不多一年半,2009年初开始我们又再温州一起生活,可能是他从小家庭优越长辈溺爱,在工厂上班,脏点累点受气点的都不愿意做,一点不顺心就在家酗酒。基本家用也是几次三番的跟他要一个月有一个月没有的给些,对家里的事情也是不管不顾,他和前妻的个儿子目前由婆婆带着在杭州上学,学费生活费也是他前妻承担一部分婆婆在凑一部分,他也不去过问孩子的费用问题,今年找了个轻松的班,一天上4个小时,剩余时间就是睡睡懒觉,玩玩游戏,对家里的负担全然不顾。对别人的付出都觉得理所应当,对着不够好就是别人的不是。前些日子说我老说他闲着,不想想办法谋个生活出路,所以跟他小姨商量先借2万元启动资金在小镇上找个店面做小吃,10来天上班之余找店面 找地方,说自己脚都跑断了。后来就是几天深更半夜回来,我打电话先是接后就关机很生气没去理会他到底做什么去了,再后来就是几天几夜没回来,电话也打不通,只发了2条短信说我天天跟他叨叨钱,他要去拼一把,几天后颓废的回来,借来开小店的资金自己说输没了。对他我是失望透顶,因为还没有孩子,所以想尽早的结束婚姻关系。现在他说输的钱已经自己摆平,让我继续回来跟他过日子,否则把他逼急了什么事情都能做的出来,要不让我的家人好过,杀人之类的。我现在该怎么办,要是我起诉离婚他应诉乱捏造债务,我需要承担么,另外他在我提出离婚后恐吓威胁,我再起诉中能提么。我要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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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du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伪造债务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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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若对方对您造成人身威胁,可以报警处理。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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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方对您造成人身威胁,可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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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你这些事实都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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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请律师代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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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