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买卖双方约定8月28号交房,卖方却于8月16日通过中介公司把房子卖出去,和买家签了定金协议,买家支付了1万元定金,约定11月10日办理资金托管,如果超过11月10日买家还不办理资金托管手续,请问我可以没收其1万元定金作为赔偿金吗?2,合同中约定不履行合同要赔付总价10%作为违约金,请问可否收取?需要起诉吗?3,买家作为乙方在协议中签字,签字后面写了代理人,请问如果买家说她只是代理人,并不是真正的买方,我还能追求她的违约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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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买房人过了期限仍未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你可以不退还其缴纳的定金。
但是我认为主张违约金可能得不到支持,至少不会按照合同约定全部支持
1.合同并非买房人本人签收,而由代理人代签,你又没有核实代理人是否有代理权限
2、违约金远远高于实际损失,一方可请求法院降低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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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的办。可以追究代理人的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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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明天对方仍不履约,您有权取得一万定金的所有权。2,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拒付可起诉。3,您可以同时起诉乙方和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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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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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