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
我与前夫于2001年结婚并生有一子,2010年协议离婚,公司由他经营,经营场所是我们自己的房产,2009年我们签了3年的房屋抵押贷款用于生意周转。财产分割部分,房子贷款由他偿还,产权证上都是他一个人的名字我们协议贷款还清后过户到我名下。但是现在他说没有钱还贷款,协议书上答应给我的钱也没钱给。银行的贷款期限还没到,我该怎么办?怎么维护我应得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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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律师团,专打疑难案!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民法通则》的规定,解答如下:1.可以要求强制执行,需要合理合法。麻烦你把相关材料全拿来,到律师事务所来谈。我帮你好好看,为您负责,这里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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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协议,等贷款期到了之后,你丈夫仍没有还清的。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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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商不成,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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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起诉,要求按照协议履行。需要帮助,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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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上答应给你的钱可以起诉。贷款还清后再起诉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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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律师团,专打疑难案!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民法通则》的规定,解答如下:1.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我们可以帮助,麻烦你把相关材料全拿来,到律师事务所来谈。我帮你好好看,为您负责,这里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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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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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详谈。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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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