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与风景区签定了一份广告位的承包合同,当时合同签的承包费是6万/年,当时法人口头说他已经包了2个位置给客户(一共1万元),那一万应该算给我们,我们就只交5万就可以了,但现在法人告我们还差他一万没交,我们现在只有5万的收具,他口头说的那一万我们找不到证据证明他说过那一万元的话,现在才知道字是由法人签的,但盖的公章是假的,请问律师我的这合同有效吗,我该怎样用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公章确认是假的了,中途由于生意不好,我们没用他的广告位挣过一分钱,我们能要回那5万的承包费吗?谢谢!

建筑工程
2011-11-26 23: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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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