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04年元月按老家习俗举办了婚礼,但因他当时没有户口,所以没领结婚证,直到06年儿子出生才补了户口,08年要买房的时候才补办了结婚证,我们有一处130平的房屋,是贷了五元万,分五年还的。有一些存款。他是公务员,我是一名合同工,他收入2500左右,我1000元左右。如果我们离婚,财产怎么分,孩子抚养权我有多少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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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离婚时对财产的处理的一般原则是平分。你们的房产,到现在为止还处于还款期,因此所有权是受限制的,现在不能分,要等到取得完全所有权以后,当然调解是可以的。孩子的抚养权要根据孩子以前的生活环境、父母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多种因素考虑,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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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对于离婚的财产分割、孩子抚养都可以协商的,如果起诉离婚比较复杂。法院首先要审查你的离婚理由是否充足,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一系列问题,如果准予离婚,房屋和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会依法分割的,分割时还要根据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区分责任。遵循过错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进行分割,孩子的抚养权主要针对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方面,如果都有抚养资格,你的孩子较小母亲抚养孩子肯定会对孩子有利,法院会判决由你抚养的,对方来承担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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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是婚后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孩子已经5岁了,谁的抚养条件好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法院就会判给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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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孩子的抚养权要看跟谁有利于孩子的教育、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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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