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两位的解答。今天去交警队领取了痕迹鉴定报告,三份,一份是摩托车的,一份是我的,还有一份是车辆痕迹司法检验意见书。这些也就是叙述了一些当时的事情,例如车子有擦横,摩托车也有擦痕之类的话,交警要我去交钱,一起6000.下午在交警队,遇到了住院的伤者和当时搭载他摩托车的人,伤者对我大骂,于是我们在交警队争吵,我当面拒绝给他再垫付医药费,反正问医生说恢复很好也要快出院了。他自己一个人打车还去了交警队。另外一个没有什么伤的一直说头疼,自己私下治疗了3800的费用,要我私了,我说等交警队判了责任再处理。
现在我需要帮助的问题如下:
1、痕迹鉴定费用,还有停车等费用保险公司能否承担?如果提车时还要交保证金怎么办?
2、如果伤者擅自离开医院,我垫付的费用无法开发票怎么办?伤者拒绝在事故认定书签字,我该怎么办?
3、没有受伤的人拿出那些医药发票,保险公司能否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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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说的费用,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要看你购买的保险的合同条款;2、伤者自行离开医院,你只要有证据证明你出过医疗费也没有什么问题的,伤者不签字,交警队会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说明的,认定书在法定期间没有申请复核就生效了;3、没有受伤的人拿出医疗费发票,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法院判决书生效后,保险公司会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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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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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交警队的要求承担相关费用,保险公司只承担医疗、伤残、财产限额内的损失,并且需要核对相关文书和证据及发票。建议委托律师及时介入,方便快捷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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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