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律师.我是江都大桥人,我买的是五加一阁楼房子.五楼到六楼的楼梯口开发商交房时封住了,也没提示能否踩踏.我找了一个人做窗户,他那天去安窗户时,不小心踩到那上面,踩空了从六楼掉到五楼,摔的轻微骨折,现在住院,要我赔偿医药费.这种事情我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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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赔偿后 起诉开发商 让开发商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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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负担,如果证明开发商未提示可以将开发商一起告上法庭。也可以委托律师处理,要拍照固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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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雇用关系就有赔偿责任,但开发商的行为错误你可以向他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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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承担雇主责任,若开发商未进行风险提示的,你可以在先行赔偿后向其追偿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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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