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6月中旬签的二手房交易合同,由于国家政策变更的问题,银行延缓了放款,12月初放的另一半房款按揭,但当时在中介处和上家签订的合同中,并未注明何时给足全款,所以我不算违约的。现在给足上家全部房款后,发现上家的户口没有迁出来,我的户口迁不进去,所以我就没有退还3000元的押金,现在上家不肯交房,又不肯迁出户口,但是我房产证是8月份就是我的名字为户主了。年关了,我又急着要房子住进去,合同上注明的全部房款到账后,2天内必须交房,90天内必须迁出所有户口。中介也说没有办法啦。请问:如果我在中介的见证下,强行开锁进屋,算不算我违法违约呢?还有我可不可以不退还上家的3000元押金呢?谢谢,请回答详细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