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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1年初在**好安居认购了一个商铺,是购买20年使用权;前6年为甲方自营,但每年按一定比例返还购房款,6年共返还50%的购房款,后14年由甲方自己管理并付甲方物业费即可,合同上写的是去年3月开业。结果一直到现在还没有开业,现场几乎没有人了。只剩前台保安财务三不管人员,结果年底的反租到现在也没有返给我们。我是否可以要求退租,返回20年租金?

房产纠纷
2012-01-06 12:25:1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你具体说明问题,谁是甲方。
    可以办理,对于已经出现潜在法律风险的事由,应当果断的保存与纠纷相关的所有证据,在庄律师的协助下,在某个关键的诉讼程序之中发挥重大的作用,是最好的方式,省内可致电,江苏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冷静对待,依法维护权利才是保护自己的最佳方式,应当咨询专业庄律师,获取前沿司法实践,避免判断失误,较为妥当。江苏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 你好,建议你具体说明问题,谁是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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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办理,对于已经出现潜在法律风险的事由,应当果断的保存与纠纷相关的所有证据,在庄律师的协助下,在某个关键的诉讼程序之中发挥重大的作用,是最好的方式,省内可致电,江苏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 如果合同目的已经无法实现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 具体看合同内容如何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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