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某人签定了办理我和我小孩的(从河南考家迁到深圳)深圳户口的一个协议,协议商定在一年内办好我和我小孩的深圳户口,然后我支付他9万元,但要先交4万的定金给他,协议中说如果到期户口办理不成功,他要退定金并要赔偿我的损失。请问如果将来户口办不成,我们的这份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凭次要求他的赔偿?在签次协议的时候我需要他提供哪些他的有效证件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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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键看你是否具备落户深圳的正当条件,如果具备,这个协议当然有效。如果不具备,协议无效,但是你还是可以要求对方在办理不成功的情况下退回你交得钱,损失无法要求对方支付。建议保留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让对方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按手印。还不清楚,建议直接和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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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户口,有风险,如果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请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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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是一份委托代理合同,只要合同条款不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如,要求对方通过违法的方法帮你达到迁户的目的),应当有效。
2、当然,你签订这种合同是有风险的。最常见的,比如,他拿了你的定金逃逸。最好调查下他的经济能力,如深圳是否有房。万一发生纠纷,也可给你多一点保障。
3、你可要求其向你提供身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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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