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2008年期间,单位每月给我缴纳的社保金和公积金都缴了,我现在要求单位给补缴,可单位说已经过了时间,请问补缴社保金和公积金有年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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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到08年的都给你缴纳了,那什么时间段的没有给你缴纳,目前仲裁是不受理社保的纠纷了,你只能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交,相关部门不作为的话,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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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要达15年,到退休年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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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继续补缴社保和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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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第12条规定:“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第13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的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第26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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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断需要补缴建议及时到当地社保中心咨询了解相关的手续。
医疗保险自停交之日起有3个月缓冲期,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连续缴纳年限要重计算。此外,医疗保险一般可以中断3次,否则也要重累计缴纳年限。中断期间不享受医疗报销等一切医保待遇。女交够20年、男交够25年,退休了才能享受终身。同样,养老保险得交够15年,退休了才能享受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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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