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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去年9月与一名骑电动车男子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同向行驶中,在一个丁字路口。电动车突然左转,穿越3条机动车道后与正常行驶在最内侧车道的机动车相撞。双方均坚持自己是绿灯正常行驶,也无监控录像。最终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事故责任不明。我垫付了伤者医药费1.5万元,住院16天后痊愈出院,未达伤残等级。出院后找我要赔偿4万元。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而住院费用的一部分发票都在对方手中,导致我不能到保险公司理赔。我该怎么办?能否起诉他,以什么名义起诉?

交通事故
2012-02-07 13:18:20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已付的款项,交强险可以分担一部分,至于第三者责任险,不容乐观。因责任不明,当然可以拒付他的要求的数额,若对方因此起诉,也并非全为坏事,至少这有可能通过对法院的判决,平息你们的争议,似乎也有利于你要求保险金。至于,他不给票据,若最终无法解决,也只能诉讼。以上所言,仅作参考!
  • 赔偿医疗费等相关治疗费用即可,其他的无理要求可以不予理会,可以起诉维权
  • 您好,赔偿医疗费等相关治疗费用即可,其他的无理要求可以不予理会,可以起诉维权
  • 可以拒绝对方要求,让对方去法院起诉,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详谈。
  • 赔偿医疗费等相关治疗费用即可,其他的无理要求可以不予理会,可以起诉维权
  • 让对方去法院起诉
  • 您好!可以拒绝,建议诉讼维权。
  • 可以拒绝对方的请求。
  • 可以拒绝对方的请求。
  • 可以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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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