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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我于2011年10月21日在工作时间(正式合同期内)驾驶公司机动车因公外出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名老人膝盖部韧带断裂最终实施手术。至今2012年2月7日因老人还未完全康复还未进行理赔手续。公司机动车保险险种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我想问的是在这种情况最终保险公司无法理赔的部分如何由我个人与公司进行负担,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另外,我想问一下如果我在理赔结束之前因故辞职离开公司的话,该项理赔是否能顺利进行。还是说一定要再此次事故结束之后我才能够离开公司。以上打扰了,非常感谢您。

交通事故
2012-02-10 14:43:0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因公外出,那么属于职务行为。可以要求由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还能要求对方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
  • 你好,你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建议尽快申请工伤认定,你可以要求交通事故与工伤双赔偿。
  • 如果是因公外出,那么属于职务行为。可以要求由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有证据证明你是在履行公司业务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超出保险的部分,你作为公司员工个人,不承担法律责任,这属于法律规定的职务行为,其行为的后果由公司承担。根据你的情况,建议你把事故完全处理掉再离开公司比较妥当。谢谢!
  • 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同时要求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
  • 由公司负担,公司可以根据你的过错来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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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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