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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在深圳一港商独资厂上班,已经工作了十几年,也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我们前段时间要再生一个宝宝,就怀上了,我们也知道这违反国家的计生法,就没要求产假,就向公司请无薪事假,但公司不批,说要生孩子的话,就要辞职。这合理吗,不是说妇女的三期受法律保护吗?我能有什么法律条款与他们公司交涉呢?

民事相关
2012-02-14 15:05:42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1、不符合计划生育,不享受三期待遇;
    2、违反计划生育,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的要求用人单位可以不同意,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免费咨询,有问必答。
  • 你好,不合理的。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1、深圳市有规定说违反计划生育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无故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可以随便解除的。
    2、可以去劳动信访部门投诉反映,协商解决。
    3、不要辞职,会丧失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机会。
  • 无需辞职。如果公司不批假,可联系我们律师。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可帮你处理。
  • 你好,可以拒绝辞职,如果公司辞退的,建议先拿到辞退证明后再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
  • 可以不辞职,如公司单方辞退,可以提起仲裁维权,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 你好,据你所述,可请假生孩子去,完了再回去上班,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可到劳动站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 不合理,无需辞职,可以在律师指导下操作。
  • 根据广东省的规定,对于超生员工公司有权辞退。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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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