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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我于2011年11月18日晚上8点左右在瑞丽市发生交通事故,经过大概是这样的:我在过街道时,一辆摩托车疾驰而来,把我撞出10余米远,受了重伤。由于我当时还较清醒,遂打电话报110,同时也打电话报了120,120的车到现场后,交警还没来,后来我就被120的车拉到了医院,因伤势较重。随即转到了芒市骨科医院治疗,因交警一直没有出现场,而我又离开了事故发生地,为了今后好划分责任,我和对方写了一个事故发生经过,并签了字。 现在我的伤已经好到差不多了,就想找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但对方却不配合了,原因是对方无证驾驶。我带着和对方写的事故发生经过找交警办理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却说只能为我备个案,事故责任认定书无法出具。 请问律师,我的这种情况要怎样才能拿到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呢? 请大家帮忙支支招吧,我都快崩溃了啊!!!

交通事故
2012-02-18 21:22:4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报警,由交警队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的结果确定各方的责任及赔偿数额。
    对于民事赔偿的部分,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对于交警队不及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超过了30天,你可以向上级交警队投诉,要求鉴定交警队及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具体情况,可以来电联系。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般由交通警察负责。
  • 这种情况,交警也无法做出事故责任认定。
    建议直接以人身损害赔偿诉至法院解决
  • 你好,如果确实无法取得事故认定书,建议直接起诉到法院,以侵权为由,提起健康权民事诉讼!如有需要,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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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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