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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0年12月进入东莞一家港资企业的,一直从事基层管理工作,期间签过几次合同,2011年2月改签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企业也由刚初的500多号人发展为现阶段今的1万多人的集团企业,且还在河源江西等地不断加大投资办厂。现企业因审批不严,乱提管理人员过多,就变相逼年资较长的老员工走人。请问企业辞退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应给员工什么补偿?或企业不公平对待老员工(如:只给工人加薪却不给管理人员调薪),老员工应怎样维权?谢谢

劳动纠纷
2013-04-04 13:50:5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按照劳动者的工龄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工作满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无故解雇老员工,是要赔偿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申请赔偿。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终止,只能解除。那么,如果用人单位要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应当作何赔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无故解除合同的,属于非法解雇,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一、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比如是协商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二、二倍赔偿金  如果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即属于非法解雇范畴,劳动者可以参照本法第87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照47条的二倍标准支付赔偿金。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劳动者打算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则需要注意收集证据,因为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然,如果有关证据是由单位掌握的,仲裁庭也可要求用人单位期内提供证据。不过,为了仲裁的有效取胜,建议劳动者平时也应当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 非法解雇员工的,应支付双倍赔偿金。详情可致电本律师咨询。
  • 你好,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 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的相关案件的经验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你的问题予以解答如下:一、如企业在员工无法定或约定过错的情况下,擅自违法将员工解雇,则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员工可依法要求双倍的经济赔偿。二、因劳动纠纷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加之你的情况不是很清楚,不明之处可来电咨询曾永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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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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