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茶山承包合同,两年未按时向村里缴纳租金,两年没人管理茶已被毁坏一部分,电话催多次不来,是否可以单方宣布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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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证据 可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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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样的情况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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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要看你们的合同约定。就是要解除合同以应当采取通知形式解除合同。我认为你的情况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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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