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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未办理结婚证,结婚仪式也办理了,男方给了女方7万元彩礼钱,买了很多的家电,婚后生了一女儿已4个月大,现在双方要离婚,关于财产孩子应怎么分配? 请律师给予指点,谢谢

民事相关
2012-03-05 11:26:5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国《婚姻法》中,未婚男女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法律不予保护,也不予禁止。如若感情已破裂,你们可自己协商解决。
    但如果因为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而协商不成,再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法律规定,2周岁已下的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
    如有需要也可电话咨询
  • 1994年2月1日以后没有领取结婚证就共同生活的,不属于合法婚姻,一般建议补领结婚证,不要因为一些琐事闹的感情不和,如果确实不愿意共同生活、有孩子有彩礼和共同财产的,建议就孩子的抚养费、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以及彩礼问题协商,达成协议的直接分开就可以了;协商不成的可以就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以及彩礼问题起诉到法院。如果自己觉得可以解决,就不需要委托律师。如果觉得不熟悉法律以及法律规定的程序,可以委托律师解决。
  • 你好,你们两人并未结婚
  • 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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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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