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7月3日办的离职手续,7月23日晚上除了车祸。现在要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方面的事情,家里让去原来公司打印一下工资条,应该是按照这个工资额度赔偿吧。 以前公司发工资都是到财务那边核实后直接签字领现金的,那公司什么保险也没给我们交。,签了一年的合同,但是试用期是3个月。请问原单位有义务打印工资条给我吗?如果他们不愿意给我打印工资条我又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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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求证明的情况是事实,自己主动提出,在证明材料上主动注明证据的适用范围,好好沟通,也许最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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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对方打工资条,多沟通,实在不行去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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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搜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直接向单位注册地或者实际营业地的劳动局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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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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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