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案件,一审女方提出以06年离婚时的房屋价值评估房产,法院委托了评估公司,评估报告已出,双方确认了评估价值,但法院判决房产归男方。女方不服,二审上诉,反悔一审的评估,女方二审时重新申请二审法院以现值评估?请问女方的要求,有无法律依据的支持?
-
两个问题,你同意按那是评估处理现在的问题有失公平,二争房
-
一般是不可以的,如果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的话,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
-
可以提起,建议委托律师。
-
重新申请是权利,法院是否准许是另一回事。
-
可以重新申请,
建议委托律师提供帮助,
如需,可来电。
-
应该不可以。
-
一般是不可以的
-
一般二审法院不会支持。
-
根据我们的实践是不可以的,建议详谈以详细的解答你的问题,维护你的权益。
-
可以申请,但法院一般不会支持。但是可以争夺现在的房产,按当时的评估值给对方补偿。
-
您好!一般不可以。
-
离婚诉讼专业,如果您不擅长法律知识,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协助维权,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详谈。
-
您所陈述的情况不是特别清楚,一般情况下委托法院评估,是以房屋的现价值进行评估。您所陈述的情况不太符合正常程序,如现在要求离婚分割房产,对增值部分可以主张权利。
-
查看全部13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