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一年前从一家国企辞职,在职时入股了单位的三产公司。按照以往的惯例,辞职员工会在下一年同时收到分红和退股本金,但是由于某种原因(猜测是文秘疏忽)我在今年只收到分红而没有退股本金。请问由于单位的疏忽误让我的本金多停留一年,这样形式的本金停留算入股吗?受法律保护吗?万分感谢!

公司专长
2012-04-11 22:23:3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说的不够具体详细,你参股的企业是股份合作制企业还是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
    首先我想了解的是,您入股时候有没有签订相关入股协议
    其次,以前辞职员工收到分红及退股本金,是依据的什么政策等,均没有明确说明。
    需要了解清楚上述问题,才能给予您正确的解答。
    如有问题,请按照联系方式联系咨询。
  • 要依据公司性质和股东协议确定。
  • 还是要具体看情况
  • 不算入股。
    可要求赔偿。
  • 您表述的不够清楚。以下问题,可能会对您的问题的答案产生影响。
    首先,您入股的企业性质是股份合作制企业还是有限责任公司?
    其次,入股前有无签订相关协议、合同?
    再次,以前员工退股及分红为什么会形成该习惯。
    您应先了解下这些情况后,再详细向律师了解。
    如有问题,请与我联络咨询。
  • 一般只会认可按银行一年存款支付利息即可。
  • 按照利息赔偿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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