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之前在合肥**大厦的一家公司工作。年后2月初,我要辞职。老板当时不同意说要扣我的工资,之后2月31号做完后,我离职了。当时老板答应3月20号把2月的工资打到我的卡上的,可是3月21号的时候,我发现工资并没有发给我。于是我多次电话联系老板,可是老板都不接电话。我去了一次公司,当时负责公司事务的2个男老板都不在。我打电话给另一个老板说明情况,可是这个老板说他只负责老员工的工资。让我自己联系负责我的那个老板,可是我多次打电话给老板。都不接我电话,不是关机就是来电提醒,怎么办?现在都已经4月12号了,我的工资都已经拖欠很久了,我该怎么办?当时进公司的时候,面试的时候老板说可以签订合同,可是我们都没有签订合同,怎么办?我还能拿回属于我的工资吗?

合同纠纷
2012-04-12 18:11:2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1、搜集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补办社保、追回拖欠工资;
    2、进一步咨询,需要法律帮助,委托代理,聘请法律顾问,建议电联预约本律师,来我所直接面询商谈
  • 协商不成 您搜集在公司工作的证据,到公司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主张如下权益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建议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
  • 只要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便可,同时可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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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