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们有个合作的公司的客户的经理和人事去年在我们店购买了二台笔记本,说分期付款,他们分别就付了1000多块钱,便没有再付钱了。他们二个人一共欠了我们5000块的款没给。其中一个已经辞职离开了那间公司,另一个还在那公司,只是一直都没给我们钱,一直借口说下个月下个月还,可永远下来月都没有到。我想咨询一下,对于那个已经找不到人的,只有他QQ的人和现在还在他们公司工作而不还钱的人怎样起诉?起诉的费用大概是多少?

债权债务
2012-04-13 23:22:0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诉讼费是不贵的。如果需要帮助或有什么不明白之处,您可以来电话咨询或者到我办公室面谈。
    婚姻
  • 法律规定,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当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之日起算。
    你说别人欠你钱未还,首先要看你们有没有欠条,参考以上规定是否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如果超过了2年时间的,诉讼时效不再起算了。如果还在2年时间内,你完全可以用你们的欠条为依据,写起诉状一式两份(一份是法院立案的,另一份是由法院转交被告的),带上你的身份证件就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了。
    你除了要求被告全部清偿拖欠你的欠款外,还可以要求他适当向你支付利息作为超期还款的损失赔偿。还要要求他赔偿你因此的误工费,诉讼费等。
  • 以合同起诉二人。费用几百元。
  • 请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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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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