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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购买生育保险还没到一年,预产期是8月份,到8月份还是没满一年,那我是不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费用全部要自己负担?我在广州从化这边。

民事相关
2012-04-21 19:54:3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那还不能的,满一年才行的
  • 1、关于生育保险费的缴纳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2、关于生育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3、关于生育保险津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4、享受生育保险津贴的条件
    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并无规定,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措施。重庆规定要缴满6个月以上,上海规定要缴满9个月以上。
    5、生育保险津贴与工资不可兼得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要满一年才能享受。
  • 按规定是要满一年才能享受。
  • 规定潢一年后方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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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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