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因精神病到安定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 住院期间,在室外活动时, 在该院的健身器上摔伤, 经检查胫骨骨折, 手术费用,换的全宽, 共计5万多。 该院是封闭式管理, 并24小时有人陪护, 并不让家属陪床。 请问,他应承担怎样的费用?还有要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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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这是医院监护不力造成的!因医院的过错导致患者受到伤害的,可以要求赔偿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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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医院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二次手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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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你的介绍,院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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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由医院承担全部责任,协商不成可及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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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由医院承担全部责任,协商不成可及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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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