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一个开超市的,已经开了十多年。前天晚上我关门后想出去吃饭,晚上十点半左右开车在市里被巡警拦下,并从我车上搜出一把**牌带自锁装置的小刀。这把小刀是我几个月之前在车上削苹果的时候顺便放在车上的,我自己都忘了车上还有这么一把小刀。巡警把我带到派出所后做了笔录,还给我采了指纹,掌纹,拍照,取血样。我自我感觉我没有主观的故意带刀,也没有犯罪的动机,我之前也不知道对管制刀具的定义,只认为刀柄长的那种才具有威胁性,而我的这把小刀也就五公分左右。就这么点小事派出所就弄的这么大,还给我备了案,留了底。这一两天我就一直很别扭,感觉很委屈。请问律师,派出所对我是不是太小题大做了。我一直都是一个守法安分的公民。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如何认定?

民事相关
2012-05-14 17:53:4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提供的基本事实的了解,并基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本律师认为:根据你的描述,你所携带的应该就是管制刀具,而在公共场所公民不允许携带管制刀具,这是有治安管理规定的。所以,公安部分对你进行询问、录笔录属于工作程序。你必须太过担心。以上法律建议,仅供参考。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提供相关材料,再与我联系。
    祝你一切顺利,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 对公安没有对你进行行政处罚,只是对你进行了例行询问和笔录,不是对你人格和品性的否认,不要过分的担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