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咨询下您,企业因逾期未年检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但其后仍以该企业名义签订了合同,后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被起诉,但是现在法院无法送达传票,该企业住所无人办公,也没有任何银行账户或其他财产可供债权人保全,现在不知道下一步该如何操作,如公告送达,但是也无实际意义,即便缺席判决,也无法执行。谢谢,请问下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直接送达至其法定代表人住处或将法定代表人追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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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过类似案件
可以依法追加公司法人、公司股东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规避公司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由公司股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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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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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债务追讨起诉至法院的案件中,原告起诉后法院应该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需要在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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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法追加公司法人、公司股东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规避公司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由公司股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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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进行清算而等待工商部门给予吊销营业执照处理,这种做法规避了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损害了债权人利益,而股东违反股东义务,同时也具有了侵害债权的故意。对此,债权人可以起诉要求公司股东对债务承担责任。查实公司股东,将其列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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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法追加公司法人、公司股东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规避公司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由公司股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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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可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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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法追加公司法人、公司股东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规避公司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由公司股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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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