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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期房,全款付清,应于2012年10月交钥匙,但是现在5月了还没开始动工,听附近的人说,开发商要换,大概7,8月开始动工,如果到了7,8月还没动工,或者开发商跑了,我该怎么办?该找哪里解决?怎么样能把房款退回来?

合同纠纷
2018-12-30 15:42:1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
    为降低你的风险,建议采取保全措施,之后立即起诉,解除合同,要求返还购房款并主张赔偿。详情从速来电咨询。
  • 房产证没办开发商跑了,购房业主可以去当地政府反映维权的。一、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来确定,也就是“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二、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开发商延迟办理产权证的时间超过90天的,业主完全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追究逾期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违约金的标准,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三、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开发商跑了怎么办?开发商跑了容易出现购房者是否还须偿还贷款,购房款是否能够退回,房产证是否能够如期办理等等问题。在偿还贷款方面,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开发商跑路,导致物业无法如期交工,存在严重违约现象。该事实已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可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购房者是否还须偿还贷款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开发商跑路,导致物业无法如期交工,存在严重违约现象。该事实已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可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导致按揭贷款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可以解除按揭贷款合同。即无须继续偿还贷款。   购房者如何讨回房款   开发商法人代表跑路,但开发企业仍然存在的,购房者可凭借定金收据、购房合同等凭证,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同时解除购房合同,偿还合同中已经履行部分的房款。   开发商法人代表跑路,开发企业亦不存在的,建议第一时间携带相关证据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同时向地税、城建、工商、等部门进行举证。协助政府部门进行调查。除此之外,购房者可凭借购房合同要求法院尽快查封所购房产。由法院对开发企业实施破产清算。同时对购房者进行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通常这种开发商拖欠的钱款会非常多,而施工单位享有强大的优先受偿权,购房者一定要赶在施工方行使这项权利之前将房屋查封。   如果没有购房合同,签订的购房协议上也没有明确具体的房号,则很难举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产证如何办理   因开发商下落不明,无法拿到购房发票,进而导致购房者无法缴纳契税、办理房产证,该种情况下,只要商品房买卖双方签有购房合同,且购房合同已备案,同时该房产为被抵押或被司法部门限制,一般情况下,房管部门会审查购房合同,开具相关证明。   购房者凭合同及证明支付房款等相关票据,便可向地税部门缴纳契税、领取完税发票,进而申办房产证。而购房合同未经备案,该种情况则较难操作。建议购房者起诉开发商并讨回房款。   如何避免钱房两亏   与其出事后费时费力维权,不如事前利用好手中的主动权,对开发商做一个全面的了解。为了避免遇到开发商跑路的情况,购房者应注意:   开发证件不全不能买。《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缺一不可。开发商五证齐全,方能证明其销售行为合法,其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防具法律效益。同时购房者购买的商品房方能拿到产权证。
  • 先了解开发商是否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而出售房屋的,买受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不高于已付房款一倍的违约赔偿责任。取得预售许可证,未能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的,可依合同约定追究对方延期交房违约责任,没有特别约定情况下,还可主张解除合同
  • 根据实际情况,可诉讼或仲裁解决
  • 您好,您首先得看开发商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没取得,您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合同无效,并退回您的房款。如果已取得,您可以看看您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逾期交楼的违约责任是如何界定的,然后再过具体的安排~
  • 你好!
    为避免造成你重大经济损失,建议从速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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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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