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北**的业主,因为不在本地生活,房屋一直闲置。最近因用都交齐,一并把房产证领了,房产证09年就办好了在物业,我们一直在外地都没理会过,还是邻居通知我们知道的。谁知本该交的费用和滞纳金一样多!物业说当初验收房屋时和他们都签过合同,合同规定就是这样的必须交,而且不交齐就扣下房产证不给,这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为来北京办事,想把以前的物业和燃气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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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交钥匙了,你就应该交物业费,但是2009年到现在物业一直没有通知你,假如物业知道你的联系方式的话就有过错,物业费滞纳金每年50%明显过高不合理,即使约定在合同里也不行的。可以找我们一起谈判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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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可以起诉要求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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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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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物业费滞纳金每年50%明显过高不合理,即使约定在合同里也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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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物业费滞纳金每年50%明显过高不合理,即使约定在合同里也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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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可以起诉要求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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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