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定了30个出口柜子给某船公司,我司没有收到国外客人付的货款,也没有付运费给船公司,更没有给船公司任何指示让他们电放提单(此票货是做电放,我司没有给船公司电放保函),可船公司把提单电放给国外客人,仍让我司付运费给他们,还发律师函给我司,请问我司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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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陈述,船运公司已经构成合同违约,依法贵司可以追究船运公司违约责任。具体需要依据运输合同进一步分析,如有需要欢迎来电咨询或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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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追究船运公司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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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看你们与船公司之间的合同的约定,如果你们没有给船公司授权,那么船公司的行为是违法合同的约定的,你们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有需要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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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帮助审核相关材料,根据材料内容制定应诉方案,积极应诉能够更好的维护贵司的利益。如果贵司未给船公司放货指示,船公司的行为构成严重违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贵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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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公司与船公司的合同,如果你们没有指示放单,船公司擅自放单,你们可以按合同规定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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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承运人索赔,如有需要可来电详询免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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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船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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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