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们家的菜地(属于自留地)在农村土地承包证上没有记录,最近要被征用,村里通知1985年之后出生的人的自留地要交到村里而没有任何补偿,村里这样做符合规定吗?

其它综合
2012-06-24 16:10:3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首先需要确定您叙述的菜地是否为家庭承包的农村耕地的范围,正常土地承包范围应当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内容以及土地承包证上确定的范围为准,没有体现在上述文件上的耕地,应当不属于村民承包地范围,从权属上认定应当归属于村集体组织所有。
    2、您的第二个问题,无法确认,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来讲,如果1985年之后出生的人已经作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的一方主体,即承包人,那么他们的承包权不应当被剥夺,村集体组织作为发包方是不可以单方面终止承包合同的。
    3、个人感觉,您在叙述事实的过程中,应当还有部分问题没有明确清楚,因此,希望您能够综合考虑事实的经过情况。
  • 这就是村规
  • 1、首先需要确定您叙述的菜地是否为家庭承包的农村耕地的范围,正常土地承包范围应当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内容以及土地承包证上确定的范围为准,没有体现在上述文件上的耕地,应当不属于村民承包地范围,从权属上认定应当归属于村集体组织所有。
    2、您的第二个问题,无法确认,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来讲,如果1985年之后出生的人已经作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的一方主体,即承包人,那么他们的承包权不应当被剥夺,村集体组织作为发包方是不可以单方面终止承包合同的。
    3、个人感觉,您在叙述事实的过程中,应当还有部分问题没有明确清楚,因此,希望您能够综合考虑事实的经过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