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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儿子在去年11月27日被中巴车撞倒,碾压掉了左上肢,我家就住在马路边上,小孩在大人不注意的情况下走了出去,在马路边上行走,当时司机是反车道行驶,而且摄像头显示,司机当时眼睛看旁边的车门在让乘客下车,手中的方向盘却在往前行驶,这样交警还判定,司机付主要责任,监护人付次要责任,现在儿子的伤已经好了,可左上肢却永远没有了,请问肇事司机要不要付刑事责任?他又该如何赔偿我的儿子?

交通事故
2012-07-13 10:45: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予以赔偿。司机不负刑事责任,因为交通肇事罪负主要责任或者是同等责任的最低限度要重伤三人的。
  • 应民事赔偿。
  • 司机不要承担刑事责任,你只能就民事赔偿方面跟他们协商或提起诉讼,你需要先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