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和朋友们一起喝酒,到最后都喝多了,他们不知道怎么了就打了起来,我一个好朋友A,看到了就去劝架,刚过去就被受害人蹬了一脚,A没有理他,继续劝架,等拉开双方以后,受害人又蹬了我朋友A一脚,这时候受害人被我另外一个朋友护住了,我朋友A就往受害人身上蹬了2脚就离开了,过后才发现受害人头部流血了,是之前别的朋友打的。后经鉴定为重伤,头部有3个口子,一个至少有5厘米长,颅骨好像也有点小毛病。一共4个人打的,这样我朋友A和其他3个人会被判刑吗?A会被判多长时间?赔偿多少钱合适?受害人先动的手 ,我朋友A是初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