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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正常行驶情况下,经过斑马线,一自行车骑车横过马路,撞到我车后轮,然后被尾板刮伤,己经垫付25000元医药费,现在对方一分钱不拿,医院让他们出院了,人还没有完全好,但对方要我出全部医药费,交警那边未下达认定书,己经25天了,这种情况是不是一定要司机先垫付全部医药费?

交通事故
2012-07-20 09:15: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没有规定说司机一定要先垫付医疗费,现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还没出来,最好等事故认定书出来后,根据他的总的损失情况确定后再赔偿。
  • 交通事故的处理是有个过程的,如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要在交警接案后十日内出具;至于赔偿的问题,要等你父亲终止治疗之日起,十日内再进入调解程序方能得到与责任认定书相应的赔款。调解时,你便可将你父亲的医疗、护理、营养、交通、误工......等一切该由对方赔付的款项提出,向对方索赔,经交警调解确认后领回对方的赔款。所以说对方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后暂不再支付他亦有他的说法。但是,如果有困难也可向交警提出,让交警帮忙解决。如果对方有保险,在理赔中你会拿到事故中属于你相应的赔偿的,请放心好了。
  • 等事故认定书出来后,根据他的总的损失情况确定后再赔偿
  •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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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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