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7月15号在网上购买的护肤品,由广州发往东莞的!卖家17号就将货发送出去,我19号都未收到货,我打电话咨询快递公司总给不了我准确的答复。当我投诉不到十分钟后快递公司打电话才告诉我快件已破损问我签不签收,我该怎么办?
-
两个问题:
1、如快递公司系卖家委托的,则可以要求卖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要求卖家重发,快件损坏由卖家自行找快递公司解决; 或您已经取得护肤品所有权的,也可以向快递公司主张损害赔偿责任。
2、如快递公司系您委托的,可以追究快递公司违约责任。
-
1、如快递公司系卖家委托的,则可以要求卖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要求卖家重发,快件损坏由卖家自行找快递公司解决。
2、如快递公司系您委托的,可以追究快递公司违约责任。
-
可依法拒绝签收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