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手袋厂上班,厂部一个月只给员工休息3天,且每天白天上班八个半小时,晚上加班还有3个小时,并且工资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发给员工。星期天上班不按劳动法给员工一定的加班费。加班和平时的工资一样。这样我们员工该怎么办?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但法定休假日工作不能以调休替代。
-
可以到劳动办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可委托律师协助处理,如有需要可来电详询免费解答
-
协商不成可仲裁
-
协商不成的话,可申请仲裁,但请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有需要请来电。
-
先向劳动部门投诉收集资料后,再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