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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结婚前他已经有自己的房子和门面,因他是二婚还带一个孩子,现在他的前妻想要和我老公复婚,现在我和老公协议想把婚前他的财产做个书面协议,如果在我们婚姻存续期间他提出离婚,他的全部财产归我所有,请问这份协议如果不去公正,只是双方签字能生效吗

婚姻家庭
2012-08-17 22:56:3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协议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没有过户他是可以反悔的。建议去房管局加名。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 你好,婚后不会变成共同财产。
  • 你好,如果真要做这方面的工作,建议找个律师起草然后做见证。
  • 仅从你的陈述来看,我认为:
    一、“如果在我们婚姻存续期间他提出离婚,他的全部财产归我所有,“侵害了法律规定的婚姻自由,是无效的协议,公证处不会受理你的公正申请;
    二、婚姻自由是强制性规定,协议违反的,人民法院可能不支持,因此,这样的协议可能不会有效;
    三、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 即使公证,也很难被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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