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0年9月8日借给一个朋友20000元钱,对方给我打一张借条,大概是:今借某某人民币20000元。(大写)。后面是借款人的签名和年月日。期间我曾托别的朋友向他催要过多次,但他也没有归还。听说私人借款的借条有两年的时效期,现在马上就要到两年了,我应该怎么办。如果真的过了两年,我的钱就要不回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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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借条上没有还款期限,您可以随时主张对方还款。协商不成,立即起诉 申请查封对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九十三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九十四条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九十五条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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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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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尽快起诉解决吧 过了时效 不能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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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约定履行期限的,二年诉讼时效期间从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起算。
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二年诉讼时效期间从你要求他还钱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他在你第一次要钱时明确表示不还钱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他明确表示不还钱之日起计算。
但在这二年内,你中间向他要过的,从中间向他要过的这一天重新开始再算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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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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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