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合同甲方名称留得是总公司,地址留得是分公司,合同约定在甲方所在地起诉,请问可以由分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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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协议管辖,不违法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发生纠纷以约定为准,有需要电话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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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应当在被告所在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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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总公司的住所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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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以总公司为被告,到总公司住所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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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所在地管辖
这个需要看你起诉哪个单位
只要是被告所在地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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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加盖的公章是分公司的,起诉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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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到总公司所在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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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甲方名留的是总公司,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是不是合同的甲方是总公司名,公章也是总公司的章。如果是这样就应该在总公司所在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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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帮助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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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案件是不可以自由约定选择法定管辖以外的法院来管辖的。仲裁的话,则不受此限,可以双方达成自由意愿约定选择仲裁委员会的。
本案中的约定管辖法院为双方中的一方公司管辖法院,最终发生诉讼的时候,还要看谁是被告了,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以被告地管辖法院为优先管辖的。实际业务发生在被告的分公司的话,当然以分公司所在地法院为优先管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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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在总公司住所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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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加盖的公章是分公司的,起诉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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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