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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10多年前购房(3)楼,目前楼前私人正在修建楼房。楼距2.2米。楼高超过3米,请问该楼是否违建。该由那些部门执法? 谢谢!

民事相关
2012-08-31 18:27: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你所述: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障碍,赔偿损失。”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住宅侧面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2)高层塔式住宅、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觉卫生因素,适当加大间距。
    对方在距离你居住的楼房只有2.2米的地方修建楼房,必然影响原来楼房住户的采光和通行,你可以到政府城建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排除妨碍,造成损失的还可以主张对方赔偿损失。
  • 规划部门、城管部门
  • 规划部门、城管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