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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后户口留在了娘家而且独立一个户口本,之后把孩子的户口也上在了娘家和我一起,但是我没有房屋拆迁改造后我和孩子能分到安置房吗?补充一下我本来有房,房产证上有我的名字,为了避免引起财产纠纷父亲要求变更房产证去掉我的名字,我就是怕以后分不到应有的安置房没敢去办理,请问我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2-08-25 21:00:5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享受安置应该没有问题,你不是无房户,只是以农村习惯说你无房罢了
  • 建议协商解决
  • 这要看你们那里的规定和拆迁安置政策了,按理来是,拆迁是要给补偿的,安置是原有户口的本地人都有安置房,面积和其他人平等。我们这里就是这样的。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 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不受此限制);
      (二)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无房户是指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且无私房的家庭,住房困难户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家庭;
    (三)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区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
    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对象的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行动态管理。
    过去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棚户区、片区改造等重点工程拆迁户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其被拆迁房屋产权面积应低于45平方米,且再无其他住房,年龄以法定结婚年龄为准,不受落户时间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