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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由中介公司引荐了一个担保公司,之后但保公司帮忙做贷款打税等事情。 中介费和担保费用都提前结清了,之后预付了税金至担保公司账户。后因为担保公司操作失误将款退回,再由担保公司员工也就是买房时公证过得代理人将其取出,但未开收据,前往打税。 再之后此人在办理完房子业务后离职担保公司无法联系。 找担保公司要求做结算的时候担保公司说此人已离职无法联系,并且此人和公司之间还有经济纠纷需等公司和其弄清后才能和我做结算。 这就意味着如果此人无能力偿还或者与担保公司无法达成共识我的钱就拿不到了?担保公司就不管了吗?这样可以起诉担保公司吗?

债权债务
2012-08-31 10:55:3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担保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可依法要求其承担责任或者返还已支付的费用。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律师。
  • 如担保公司未按担保合同履行义务的,您可以根据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
    如仅是未开税票的,您可向税局投诉。
  • 担保公司应当承担责任,可以起诉。
  • 担保公司应承担责任。可起诉担保公司
  • 担保公司应当承担责任。可以起诉担保公司
  • 双方有签订担保合同,如担保公司未按担保合同履行义务的,可以根据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可以先协商处理,无法协商的可以到担保公司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如仅是未开税票的,可向税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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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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