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疑我前妻在新浪微博内自己注册了一个新的微博账号,在里面发布了严重侵害我与我女友和家人的言语而且损害了我与家人还有女友的利益,而且还把发的内容告知了我的好朋友和我女友的朋友以及工作上的客户。严重侵害我们的正常生活和个人名誉,同时还未经我们同意公布我与我女友的相片和我们微博的资料还有一些个人信息等。发布的言语还用非常猥亵的词语来对我们进行人身攻击,并且遭遇多人转发。我都由载图保存所有发布的东西。请问这些是否已经构成诽谤罪?能否构成刑事案件的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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捏造虚假事实,向不特定人散发,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要构成诽谤罪,要求达到情节严重的后果,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还不能确定能否构成此罪。但是,您可以尝试向公安机关举报或者人民法院起诉,以示警告,看能否制止她的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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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构成刑事案件,但她侵害了你们的名誉权,你们可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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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构成刑事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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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报警.
可民事诉讼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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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本律师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可依法收集有关证据、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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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