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在离异并且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情况下,收养了其妹妹的儿子张某,收养的目的是为了让张某成年后参加单位的招工,现在张某已经成年王女士再婚!因为某些原因想让张某的户口迁走,但没有与张某和张某的父母达成一致,这里是否涉及到变更抚养权的问题?应该走哪些法律途径?可以不通过张某,和张某的 父母解决么?
-
你好,你的情况说的不够清楚,且比较复杂,需要详细了解的情况,建议你来电免费咨询以便于沟通了解相关情况或补充详细的案件情况,最好是联系好后带着材料到所免费咨询,再为你进行了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
解除抚养关系,可以要求户口迁出。需要帮助请咨询我,这类案件我接触过,支持你!
-
根据收养法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张某已经成年可以不通过其生父母。
-
办理收养手续了吗?收养几年了?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