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结婚前男方单独购买的房子,结婚后7年拆迁了,然后用拆迁款又新买了一处房子,拆迁款还有富余,一分钱都没添,新房子写的还是男方的名字,双方均为二婚,男方结婚时带有一女,而且只有这一女,女方终身未育,一直由丈夫前面带来的这个女儿抚养。男方去世后,这处房子是算共同财产还是算婚后财产分割?这个继母和这个女儿各有房子的多少比例的继承权? 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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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方生前该房属婚前一人财产,死后属男方遗产。您与其登记结婚是夫妻关系,按继承法有权继承您丈夫遗产,若无遗嘱,您丈夫生前与您也无特别约定,法定继承。
2、您与您继女各继承您丈夫遗产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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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属于男方生前的个人财产,房屋属于男方遗产,可以由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配。如不明可来电详细咨询,以便更准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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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拆迁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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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拆迁得的新房没有女方的安置份额完全是旧房的替换,房子是男方的。男方去世后,继母和女儿享有同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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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当地拆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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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属于个人财产,只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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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