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请问:我劳动合同是从事厨师职务,但是人事调动把我调到车间,这合理吗?事情是早上去上班他叫人事主管叫去办公室给我和那另外的厨师说你两个已经有厨师了现在调你到生产化工车间,我不去,请问这样我有得赔偿吗?如果我不愿意去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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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不同意就不要去车间工作,这视为你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有权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你去了,回头再反悔已不行了,视为你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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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不接受并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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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的,劳动合同不得变更,不能视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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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不接受并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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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