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因嫖娼现在被关进去了,但没有抓先行,是女的之后供他出来,警察上酒店抓他的(当时男的就一个人在房间)。因为害怕,他当时都认罪了并按手印打算15天放出来就算了。但现在听说15天后还要劳动教养半年。 请问,现在能翻供吗?他们是网友一夜情,但女的原来是卖淫女。 在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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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的处理没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条 对卖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强制集中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产劳动,使之改掉恶习。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 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若能证明供述是在引诱、逼迫等情况下做出的可以推翻前言,即使没有认罪供述,若客观证据形成证据链可以证明嫖娼事实的也会根据事实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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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聘请律师协助解决,另,嫖娼并不是犯罪只是一般违法,不要过度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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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一般违法,不要过度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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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