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今年19岁,是煤矿的临时工,没有任何保险。因石头掉落导致小腿粉碎性骨折,经鉴定2级伤残。住院一个月零8天,全部费用有老板支付。在我弟弟住院期间老板是拿别人的名义办理了我弟弟全部住院手续。并且想要私了一次性支付两万。我想咨询一下,我们现在还可不可以走司法途径进行赔偿,大概都有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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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工伤鉴定,享受工伤待遇,人身损害责任承担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以上回复,如需帮助,可随时来电咨询。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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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按工伤程序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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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认定为工伤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发停工留薪工资。解除劳动关系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再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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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工伤鉴定,享受工伤待遇,人身损害责任承担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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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弄清楚你弟弟与老板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关系不同适用法律有很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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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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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和煤矿之间是劳动关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煤矿应当按2级工伤赔付。建议请律师维护你弟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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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具体赔偿要结合个人情况详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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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您的咨询回复如下:
1、及时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2、欢迎来电或者来所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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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